59.4MW风电项目推荐公示
59.4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力发电机组及所有附属设备(含塔筒)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负责机组调试和试运行。供货范围包括机组设备(含塔筒)及相关服务、专用工具等部分。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支撑材料,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