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2025-02-13 09:18:48
贯彻落实保密法
你我都是保密人
【新法解读】定密(一)
第十六条:定密责任人
第十七条:定密权限
定密知识(一)
第十六条:定密责任人
新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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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密责任人的规定
第十七条:定密权限
机关、单位应当每年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新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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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密权限的规定
本期编辑:郭小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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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保密协会CDCA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