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享:哪些项目适用涉密政府采购?
2023-03-13 14:57:42


政策分享:

哪些项目适用

涉密政府采购

      涉密政府采购是一种特殊的政府采购,由于其涉及国家秘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人员、供应商等采购活动参与者的管理,以及采购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都与普通的政府采购有所不同。《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出台前,涉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在国家层面尚属空白,没有统一的规范可以遵循。实践中,一些采购单位以“涉密”为由规避政府采购或者集中采购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也有一些涉密采购项目因保密管理不严存在泄密隐患的情况,无法实现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的有效规范和管理。



《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2019年,财政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了《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根据依法行政要求和简政放权原则,调整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事前审查确认涉密项目、财政部门审批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除外)的制度,在进一步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基础上,对涉密项目的确定、采购和保密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并规定了采购人、集采机构、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以及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


关于涉密政府采购


01

Q:什么是涉密政府采购?哪些情形属于涉密政府采购?

A:涉密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因采购对象、渠道、用途等涉及国家秘密,需要在采购过程中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并采取保密措施的采购活动。(《办法》第二条)

      《办法》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的确定范围作出了严格限定:一是根据采购法、保密法有关规定,只有“因采购对象、渠道、用途等涉及国家秘密,必须在采购过程中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需要采取保密措施”的,简言之,只有项目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必须允许供应商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才能确定为涉密政府采购项目。二是明确提出“最小化原则”,要求对国家秘密信息作出隐蔽处理后可以通过公开方式进行采购的,不得确定为涉密采购项目;涉密项目的涉密部分与非涉密部分能够拆分的,只能将涉密部分确定为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办法》第十二条)


02

Q:如何确定项目是否是涉密政府采购项目?

A:《办法》要求采购人确定涉密采购项目必须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一是规定采购人确定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具有相应定密权限,没有定密权的,应当及时报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上级机关单位或者业务主管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二是要求承办部门必须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的确定依据、保密要点与采购流程关联性等进行充分论证,提出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意见。三是明确内部审批程序,承办部门提出的拟定意见经本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本单位法定定密责任人或者保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最终确定。(《办法》第十一条)

      对是否能够确定为涉密政府采购项目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主管预算单位可以根据密级和定密单位层级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申请确定的公文;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采购内容、金额、用途等;项目涉密论证报告,包括项目的密级、保密要点、定密依据等;拟采取的保密管理或者技术措施,以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办法》第十三条)


03

Q:涉密政府采购项目采用什么采购方式?

A:《办法》规定,绝密级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确定采购方案并组织实施,秘密级或者机密级政府采购项目以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为主,采购人不具备自行组织条件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除了不能通过公开方式进行采购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和保密要求,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中,选取任何一种采购方式。(《办法》第十七条)


04

Q:什么是涉密资质?涉密资质有哪些?

A:涉密资质现在包括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涉密载体印刷资质。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每一个级别又分为8个单项,分别是总体集成、软件开发、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系统咨询、工程监理、运行维护、数据恢复。(《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涉密载体印刷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每一个级别分5个单项,分为涉密光电磁介质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资质、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印制资质、涉密文件资料印制资质。(《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企业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须满足相应的注册资本、从业人员、营业收入、涉密业务场所面积等要求,中小微企业参与涉密采购项目势必会受到相关条件的限制。


05

Q: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如何设置资格要求?

A:《办法》规定,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保密工作需要和采购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按照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密业务的,实行保密资质(资格)管理。涉密政府采购内容属于以上情形的,采购人应当选择具备保密资质(资格)的供应商承担;不属于保密资质(资格)管理情形的,应当按照保密法实施条例关于从事涉密业务企业事业单位条件的规定,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承担。(《办法》第十九条)


06

Q: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可以作为政府采购招标评审中的加分项么?

A: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是国家保密局颁发的资质,具有该资质的供应商可以承接涉密项目的系统集成。如果某个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涉密,应该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设为资格条件。如果不涉密,就不应该将该资质设为资格条件,也不应列为评审因素。


07

Q: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其采购计划需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A:《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9]39号)规定的“采购活动”是指需求制定、采购评审等具体采购实施活动,不包括采购计划填报。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无需申报采购计划。


08

Q: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

A:《办法》规定“绝密级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确定采购方案并组织实施。秘密级或者机密级政府采购项目,以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为主,采购人不具备自行组织条件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因此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必须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办法》第十四条)



来源:采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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