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泄密篇】传递、携带环节
2026-08-18 10:52:09


保管好涉密文件、资料是保密工作的重中之重。实际工作中,部分机关、单位对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不落实等诸多问题,涉密文件、资料违规复制扫描、丢失被窃或者违规销毁导致的泄密事件时有发生,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案例 124

携密外出未守纪 载体遗失处分重




2020 年 10 月,某军工企业工程师韩某携带 1 张涉及军品使用说明的涉密光盘,到军队某部开展培训。培训期间,韩某曾将涉密光盘放入上衣口袋,之后以步行、骑行交替的方式外出购物和用餐,直至第二天中午退房时发现光盘遗失。经调查确认,涉案光盘被当地环卫工人清扫进垃圾桶,并被运往垃圾中转站集中焚烧。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韩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以 1 万元经济处罚,扣除 12 个月保密补贴。

案例 125

密件随手放台阶 忘记收回致遗失




2019 年 6 月,某部下属协会丢失 1 份机密级文件。经核查,2019 年 5 月,该协会新入职职员工程某,根据工作安排到部机关领取涉密文件后,在返回单位途中中暑,突感晕眩乏力,遂坐在地铁口台阶处休息,并从背包内取出装有文件的信封,用之扇风。随后又将信封放在台阶处,从包内取水解渴,走时却忘记将信封收回,遗落在台阶处。到单位后才发现文件不见,后经全力寻找未果,确认遗失。事件发生后,该部责令涉案单位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整改,对直接责任人程某作辞退处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黄某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单位全体会议上对两人进行通报批评。

案例 126

取完密件去修车 不慎丢失被记过




2017 年 8 月,某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综合执法支队干部黎某从机要科领取了 6 份标密文件(4 份机密级、1 份秘密级、1 份警务工作秘密)后,前往修理厂修车,其间不慎将上述文件丢失。刑侦总队当即向省公安厅汇报,同时全面组织查找文件,并找回 5 份文件,但 1 份警务工作秘密文件查无下落。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黎某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负有监管、领导责任的支队长和支队政委分别进行通报批评和保密约谈。

案例 127

押运密件用邮车 未插门栓掉邮包




2015 年 11 月 15 日凌晨 3 时左右,某市邮区中心局邮车押运员韩某随邮车从邮区中心局出发时,严重违反工作规程,未将后厢门栓完全插入插槽,导致邮车后厢门在出发后不久便被颠开,导致邮包掉落。该邮包共有文件 68 件,含 18 份机密级、7 份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15 日 4 时左右,市环卫公司工人党某上班途中拾到该邮包,后看到有关部门发布的 “悬赏通告”,主动上交警方。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邮包内文件未被拆封,无一遗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押运员韩某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经济处罚 1 万元;对 19 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对 14 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四)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四)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第八项规定: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方式进行……(八)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并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传递、携带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两人以上同行,所用包装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五)禁止将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携带出境,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以案示警系列丛书》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