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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保密科技进步,吸收更多优势力量参加保密技术创新,提高安全保密产品供给能力和质量,更好支撑保密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保密局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类型安全保密产品检测管理。近日,《保密科学技术》杂志联合《保密工作》杂志约请国家保密局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就该制度内容进行解读。
答:安全保密产品是指以安全保密为主要功能,用于保护涉密网络、涉密信息、涉密载体、涉密场所、涉密会议活动安全保密以及用于保密检查、案件查办、保密测评、保密监测、保密服务等工作的软硬件产品和设施设备,密码、防病毒、抗拒绝服务、网页防篡改、安防等产品除外。
新类型安全保密产品是指尚未纳入国家保密局设立或授权检测机构检测范围内的安全保密产品。
答:新类型安全保密产品检测受理要求:一是以安全保密为主要功能,能够解决安全保密实际问题;二是具有实际应用需求;三是具备相应的产业基础;四是产品形态完整,功能完备,能够独立安装使用;五是不引入新的安全保密风险隐患。
新类型安全保密产品不予受理的范围:一是密码、防病毒、抗拒绝服务、网页防篡改、安防等类产品;二是不是以安全保密为主要功能的产品,如办公应用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业务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证件存储机、档案一体机、智能物证柜、智能投票箱系统、超级账本等;三是已有类型安全保密产品功能分拆后的安全保密产品。
答: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一年以上的法人;二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及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三是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法人或自然人;四是无境外及港澳台控股或者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单位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是具有良好的资信、履约能力,依法纳税,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除按照常规类安全保密产品检测申请提供材料之外,相关企业还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是新产品应用证明。对于已在相关领域应用的新产品,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产品应用证明,应用证明应当包括产品名称、已应用数量、使用效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建议等内容。二是新产品说明书。应当包括新产品的主要功能、性能、形态、安装使用说明,应用场景、应用对象、解决的主要安全保密问题,可能残留的安全保密风险隐患等。三是新产品企业标准或技术规范。应当包括新产品的基本功能要求、性能指标、安全保密性和保障要求等。
答: 检测机构收到新类型安全保密产品检测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向研制单位发放审查不通过通知书;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研制单位补充完善申请材料,审查时间重新计算。
申请材料审查通过的,检测机构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新产品的安全保密功能性能、实际应用需求、技术成熟度、形态完整性、产品易用性和安全保密隐患等进行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是否受理检测的意见,送国家保密局有关部门审查。经审查同意检测的,检测机构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新产品检测规范并完成专家评审;不同意检测的及时告知研制单位。
经审查同意检测的,检测机构向研制单位发放送测通知书。研制单位应当按照送测通知书要求,向检测机构提交新产品样机及相关材料。检测机构在收到新类型安全保密产品样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样机检测,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检测的,可以酌情延长检测时间,并将延长期限及理由书面告知研制单位。
答:如有能够保障或增强机关单位安全保密能力的新产品,请研制单位按照新产品检测受理要求积极参加新类型安全保密产品检测申请,向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产品检测受理室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电话:(010)55622680、(010)55622681、(010)55623700。国家保密局受理监督电话:(010)55602496。
来源:保密科学技术公众号
编辑:康钰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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